办事依据 : 《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告》,《关于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《关于本市自由职业人员养老、医疗保险的业务补充意见》(试行稿)。
受理范围 : 本街道失业人员中自由职业人员,其条件是:
1 、具有本街道常住户口;
2 、持有《劳动手册》;
3 、有合法经济收入;
4 、男性未满 60 周岁,女性未满 55 周岁 。
受理程序 :
1 、本人凭“户口簿”、“身份证”、“劳动手册”到本所提出投保申请,填写“上海市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确认表”和“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”。填表后第三个月的 6 日至 10 日,到本所领取浦东发展银行的东方借记卡,本人将确认的缴费金额及时存入东方借记卡,并凭交款凭证到街道劳动服务所在劳动手册中作相应记录。
2 、劳动服务所汇总上报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险中心审核,并委托浦东发展银行按月扣款和寄达本人扣款余额对帐单,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月寄达本人社会保险费结算清单。
3 、如变更社会保险关系,本人到劳动服务所领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 ( 申 2 表 ) 后 , 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, 凭经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盖过章的个人帐户变更表 , 由街道劳动服务所在劳动手册中作相应记录。
缴费标准 : 月缴费基数每年四月份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。月缴费比例,养老保险为 18% ,医疗保险为 8% 。
受理期限:
受理时间: 每周一至五 上午 8 : 30-11 : 00 ,下午 1 : 30-4 : 30
受理部门: 漕河泾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
地址: 康健路 135 号
联系电话: 643664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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