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漕河泾街道社区教育网站年度“‘学习园地’最佳文章奖”评选条例

 2008-4-25 13:35:33 阅读: 来源:漕河泾街道社区学校
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教育网站“学习园地”在传播区域内终身学习上的网络功能;鼓励广大居民和文教干部积极在“学习园地”上发贴,传递自己网上学习的体会,交流自己终身教育的感想,积极推进广大
市民参与网上学习活动;为逐步形成“人人、时时、处处”学习的终身教育社区大环境。特制订《漕河泾街道社区教育网站年度“‘学习园地’最佳文章奖”评选条例》(下简称《最佳文章奖》)如下:
    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章可以申报参加“最佳文章奖”评选
1、本年度内(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在漕河泾街道社区社区教育网站“学习园地”上发表的文章。
2、须为本人创作的文章,文章字数须在150字以上。    
3、在申报规定时间内申报的。
   二、“最佳新闻奖”评选条件:
1、文章能较好反映时代潮流,代表先进的文化方向。
2、文章的体裁、形式不限。
3、文章的文字流畅,结构合理,主题清晰,内容较感动人。
4、每年评出5篇“最佳文章奖”。
    三、“最佳文章奖”评选程序:
1、“最佳文章奖”评选一般在第二年1月举行。网站发送“最佳文章奖”评选申报表,符合的新闻报道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。
2、由社区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小组进行评选。
3、学校利用适当的时间举行“最佳新闻奖”获得者的颁奖仪式。
四、本《最佳文章奖》的解释权属漕河泾街道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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